近日,根據群眾舉報,廣東省東莞市質監局對三處起重機生產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三個單位均屬未經許可擅自製造起重機械。
據了解,起重機械製造活動直接關係到起重機械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是保證起重機械安全運行的基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起重機械製造單位必須取得相應資質許可,方可開展起重機械製造活動。無資質單位(個人)未經許可擅自製造的起重機械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對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造成巨大危害,嚴重損害了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起重機械製造活動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gui定ding,東dong莞guan市shi質zhi監jian局ju對dui三san個ge單dan位wei進jin行xing了le立li案an處chu理li,案an件jian正zheng在zai調tiao查zha中zhong。在zai此ci,東dong莞guan市shi質zhi監jian局ju還hai表biao示shi,歡huan迎ying廣guang大da市shi民min對dui此ci類lei違wei法fa活huo動dong進jin行xing舉ju報bao,舉ju報bao經jing核he實shi屬shu實shi者zhe,將jiang依yi照zhao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給gei予yu罰fa沒mei款kuan5%至10%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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