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明確時間表
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陳淦璋通訊員彭胤武
記者6月12日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湖南省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至2025年地級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目標。
長沙市今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係統
《實施方案》提出,2020年,長沙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係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
2021年,全省地級城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並協同處理廚餘垃圾;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比例達到55%以上,全省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35%。
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
2025年,全省地級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係統。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參照地級城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
全省各縣級城市(含縣城)應參照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因地製宜、逐步推進。
率先實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製分類
《實施方案》指出,生活垃圾分類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包括餐廚垃圾、家庭廚餘垃圾和其他廚餘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類型,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除上述四大類外,大件垃圾、建築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單獨分類、獨立處理,提高資源化利用效率,減輕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負擔。
黨政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賓館酒店、商場、商鋪等機構產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為分類基本類型。車站、碼頭、廣場、公園、城市幹道、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根據生活垃圾產生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分類模式。
《實施方案》要求率先實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製分類,形成黨政機關帶頭示範、全(quan)社(she)會(hui)普(pu)遍(bian)參(can)與(yu)的(de)良(liang)好(hao)局(ju)麵(mian)。各(ge)地(di)要(yao)將(jiang)生(sheng)活(huo)垃(la)圾(ji)分(fen)類(lei)工(gong)作(zuo)納(na)入(ru)生(sheng)態(tai)文(wen)明(ming)建(jian)設(she)和(he)政(zheng)府(fu)績(ji)效(xiao)考(kao)核(he)內(nei)容(rong)。各(ge)城(cheng)市(shi)政(zheng)府(fu)要(yao)切(qie)實(shi)承(cheng)擔(dan)主(zhu)體(ti)責(ze)任(ren),建(jian)立(li)協(xie)調(tiao)機(ji)製(zhi),形(xing)成(cheng)市(shi)、區、街道、社區四級“黨政負責、部門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係。
加強生活垃圾等分類配套體係建設
對於生活垃圾等分類配套體係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九大措施,分別是促進源頭減量、規範分類投放、加強分類收集、配套分類運輸、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規範收集處理有害垃圾、有效處理餐廚垃圾、相對集中處理園林綠化垃圾和廚餘垃圾、促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
《實施方案》提出創新體製機製,積極實行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係統研發和建設,鼓勵企業加快“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模式創新,促進線上預約、線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
探索減量獎勵機製,推動以居民小區為單位進行生活垃圾就地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對減量效果明顯的居民小區、社區、街道(鎮)給予物資和榮譽獎勵。市級政府統籌協調,按照“誰導出、誰補償,誰導入、誰受償”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導出區對導入區的生態補償機製和“按量定補”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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