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中心城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築
今後要進行日照分析了
今後,在中心城區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擬建建築(場地)與周邊建築(場地)之間應進行日照分析。近日,蘭州市印發《蘭州市建築日照分析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表明,日照分析是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采用計算機技術,在日照標準日,分析研究擬建建築(包括共同構成影響的建築)日照與其他有日照要求的擬建、在建、已建建築及場地的關係,並編製《日照分析報告》的行為。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時,應當同時報送《日照分析報告》,作為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的組成部分。《日照分析報告》結論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步公示。同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調整導致建築位置、高度、層數、正負零、外輪廓、套型、窗戶等改變時,應當隨調整的規劃設計方案重新報送《日照分析報告》。
此外,建設單位應對《日照分析報告》基(ji)礎(chu)資(z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因(yin)提(ti)供(gong)的(de)日(ri)照(zhao)計(ji)算(suan)基(ji)礎(chu)資(zi)料(liao)等(deng)原(yuan)因(yin)導(dao)致(zhi)日(ri)照(zhao)計(ji)算(suan)結(jie)論(lun)錯(cuo)誤(wu),產(chan)生(sheng)不(bu)良(liang)後(hou)果(guo)造(zao)成(cheng)損(sun)失(shi)的(de),由(you)建(jian)設(she)單(dan)位(wei)承(cheng)擔(dan)相(xiang)應(ying)的(de)法(fa)律(lv)責(ze)任(ren)。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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