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塑”再出重拳。日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等9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要求禁止、限製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根據《辦法》,到2020年底,我省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製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全省塑料垃圾實現“零填埋”;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普遍推廣;在塑料汙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普遍推行科學適用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3年底,所有設區市及50%的縣(市、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塑料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製度基本建立,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鄉一體的多元共治體係基本形成,塑料汙染得到有效控製。
《辦法》要求,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書店等場所,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菜籃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在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上,鼓勵采用“積分、商業券、折扣”等措施激勵消費者減少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選擇綠色替代產品。同時,建立綠色物流和配送體係,以連鎖商超、大型集貿市場、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折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今後,我省將培育壯大替代產業,引導傳統塑料製品企業主動調整結構、加(jia)快(kuai)轉(zhuan)型(xing)升(sheng)級(ji),鼓(gu)勵(li)可(ke)降(jiang)解(jie)塑(su)料(liao)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擴(kuo)大(da)規(gui)模(mo),培(pei)育(yu)一(yi)批(pi)可(ke)降(jiang)解(jie)材(cai)料(liao)和(he)產(chan)品(pin)生(sheng)產(chan)骨(gu)幹(gan)企(qi)業(ye),打(da)造(zao)具(ju)有(you)浙(zhe)江(jiang)特(te)色(se)的(de)全(quan)國(guo)領(ling)先(xian)的(de)可(ke)降(jiang)解(jie)材(cai)料(liao)和(he)產(chan)品(pin)產(chan)業(ye)集(ji)群(qun)。此(ci)外(wai),結(jie)合(he)生(sheng)活(huo)垃(la)圾(ji)分(fen)類(lei),我(wo)省(sheng)還(hai)將(jiang)加(jia)強(qiang)塑(su)料(liao)廢(fei)棄(qi)物(wu)回(hui)收(shou)和(he)清(qing)運(yun),禁(jin)止(zhi)隨(sui)意(yi)堆(dui)放(fang)、傾倒造成塑料垃圾汙染。在寫字樓、機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增加投放設施,提高清運頻次。(來源: 浙江日報記者 鄭亞麗 王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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